回收范围:
废金属:(锡渣、铝、不锈钢、锌合金、工业铁、磷铜、红铜、紫铜、黄铜、铜砂、合金等)
贵金属:(废镍、废钛、电池正负极、铑、钼、钴、镀金、镀银、钨钢等)
废塑胶:(亚加力、硅胶、吸塑、ABS、PP、PS、PE、PC、PVC、pc光盘料、475等)
废电子:(电子脚、电线、线路板、pcB板、IC等)
废电缆:(电线.电缆等)
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
废钢铁的单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 mm,单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对于单件表面有锈蚀的废钢铁,其每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