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因其中的“培训”与“教练”有重复含义,故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改称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运输事业的大发展使运输车辆不断增多,驾驶员需求量倍增。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汽车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学习汽车驾驶的人员也在剧增。截至2008年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超过1.8亿人,当年新增的驾驶人数就在1677万人以上,增长10.2%。其中,汽车驾驶人数为12209.2万人,当年新增1500.5万人以上,增长14%。为满足社会需求,各类驾校应运而生。截至2008年底,机动车驾驶教练人员的数量超过26万人,并且需求量正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
所以,就“一种活动”这个意义来讲,“教练”就是教练者运用教练技术帮助他人通过学习获得成长从而达成目标的一种活动。而这种活动的主体“教练者”,我们给他一个角色称谓叫“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