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是指利用机动车辆及辅助教学设备,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向培训对象传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技能的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汽车驾驶模拟器、互动教学磁板、驾驶培训计时管理系统、考试自动化系统等教学手段进行理论教学活动。
原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因其中的“培训”与“教练”有重复含义,故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改称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养逐步由师傅带徒弟转变为靠交通技工学校教练员培训,并基本上满足了求学者的要求。改革开放后,我国打破了由专业道路运输企业垄断客货运输市场的局面,在“有水大家行船,有路大家行车”政策的鼓励下,其他企业和个人纷纷投入到运输行业中来。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关于“教练”在组织或管理中的运用,在中国讲得多的是“教练型管理”。根据《教练——教练型管理者实战操作指南》(经济管理出版社)作者唐渊老师的理论,当主客双方关于学习的互动关系形成的时候,就形成了“教练”。教练不是企业的专利,而是适用于所有的学习关系——比如“教师要做教练”,“家长要做教练”,“教练式沟通”,“教练式领导”
教练实际上是一种在教练(Coach)和被教练者(Coachee)之间进行有效的对话,这种对话是一种发现性的对话,令被教练者发现问题,发现疏漏,发现答案;这种对话是一种扩展性的对话,令被教练者看到更多机会,更多选择;这种对话也是一种动力对话,激发教练与被教练者朝向预期的目标,并不断挑战自己,提高业绩,力争创造非凡的表现。